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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民声、办实事、促和谐 千阳检察院让人民群众 零距离感受公平正义

在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中,千阳县检察院紧密结合监督办案职能,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4月27日,该院对一起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召开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与会的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和案件当事人对该院的做法及案件拟处理意见均表示肯定和支持。

2020年10月24日,张某某等三人因经济纠纷,对我县某公司大门进行封堵,对企业的生产经营造成一定影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万余元。在案件审查办理中,检察官在充分了解双方经济纠纷已调解处理的基础上,通过释法说理,促使双方进一步和解,该公司免除了张某某等人堵门产生的经济损失赔偿责任,双方握手言和。

听证会上,承办人从案件的起因、犯罪情节、造成的损害结果以及化解社会矛盾等角度,向与会人员全面阐述了案件事实,分析了案件证据,介绍了拟作不起诉的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

听证员们通过认真听取案情汇报,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一致赞同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案件事实清楚,当事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考虑到罪责刑相互统一,同意检察机关的意见。通过公开听证,体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应”,与会的政协委员如是说。

今年以来,千阳县检察院对拟作不起诉的案件全部实行公开听证,做到“能听证、尽听证”,真正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促进阳光司法,提升司法办案透明度,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满意度和获得感。


 文字:王   博

 编辑:赵亚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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